房产项目资产转移协议书
根据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房产项目资产转移的相关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条 协议的名称
本协议名称为:“房产项目资产转移协议书”。
第二条 协议的订立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
第三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资产转移
1. 甲乙双方同意,将位于____市的房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所有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资产,由甲乙双方互相转移。
2.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资产转移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 资产转移的价款
1.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资产转移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照项目资产转移的价款的__%__%进行支付。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资产转移的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1)支付方式一: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
(2)支付方式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
第七条 交付及过户手续
1.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资产转移的交付及过户手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完成。
2.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项目资产转移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过户登记、办理权属证明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注:本协议所称“工作日”是指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的每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