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阴县人民法院关于离婚纠纷的判决书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离婚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离婚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特制定本判决书查询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宝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
判决书查询的基本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宝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查阅离婚纠纷判决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宝阴县人民法院关于离婚纠纷的判决书查询 图1
2. 自愿、免费。离婚纠纷当事人可以自愿申请查阅判决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3. 限制查阅。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宝阴县人民法院有权限制查阅判决书。
判决书查询的范围和程序
1. 范围。宝阴县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纠纷判决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电子文本。
2. 程序。离婚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宝阴县人民法院提供身份证明、诉讼请求书等材料,申请查阅判决书。人民法院审查后,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允许查阅。
判决书查阅的具体规定
1. 当事人可以登录宝阴县人民法院,通过“裁判文书公开查询”模块查阅判决书。
2. 当事人也可以到宝阴县人民法院现场申请查阅判决书。现场查阅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诉讼请求书等材料,由法院工作人员协助查阅。
3. 当事人通过律师代理查阅判决书的,应当提供律师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并经法院审查批准。
判决书查阅的期限和效力
1. 判决书查阅的期限。宝阴县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纠纷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当事人可以查阅判决书。查阅期限为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
2. 判决书查阅的效力。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有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他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他事项
1. 宝阴县人民法院鼓励当事人通过本判决书查询系统查阅判决书,推动审判公开、公正、公平。
2. 当事人查阅判决书时,应当遵守 court ru and regulations,不得影响法院的正常审判工作。
3. 宝阴县人民法院保留对判决书查询系统的解释权,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当事人。
宝阴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