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处分人员年休假安排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单位受处分人员的年休假安排通知如下:
《关于受处分人员年休假安排的通知》 图1
年休假安排原则
1. 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职位、工作年限、工作性质及业绩等因素,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休假时间。
2. 受处分人员年休假安排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受处分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休假权益。
3. 受处分人员年休假安排应与单位工作性质、发展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规划相协调,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
年休假安排程序
1. 受处分人员年休假安排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至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部门审核结果后,应根据受处分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年休假安排。
3. 受处分人员年休假安排应书面通知本人,并抄送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
年休假安排注意事项
1. 受处分人员年休假期间,单位应确保其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不变。
2. 受处分人员年休假期间,如遇工作需要,本人应予以配合。
3. 受处分人员年休假结束后,如工作表现良好,可按照单位相关规定,优先安排其恢复工作。
监督与法律责任
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年休假安排职责,确保受处分人员年休假安排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如相关部门在年休假安排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unit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受处分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破坏年休假安排的行为, unit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希望各部门及受处分人员认真遵守本通知的规定,共同维护我单位的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