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何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一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本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可以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何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需要特别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本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前已经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当时的法律关系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对于这些法律关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它们在当时的法律关系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本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前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当时的法律关系有效期内也可以继续有效。对于这些法律关系,只要它们在2007年10月1日前已经成立并且仍然有效,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会在当时的法律关系有效期内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何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如法律关系在当时的法律关系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的情况,或者法律关系在2007年10月1日前已经成立并仍然有效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会在当时的法律关系有效期内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