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相对人的聚合体,负责管理建筑物及共有部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建筑物正常运行和共有财产有效管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建筑物管理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 管理权: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建筑物及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应按照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定,制定管理规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2. 决策权:业主委员会有权参与建筑物重大事项的决策,如涉及业主利益、共有财产重大管理问题等。业主委员会应充分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民主决策,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监督权: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4. 代表权: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政府部门等协商、沟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 法律保护权: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对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1. 组织权:业主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定,组织业主进行民主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2. 决策权:业主委员会应充分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民主决策,制定管理规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3. 监督权:业主委员会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4. 服务权:业主委员会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解决业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5. 法律保护权:业主委员会应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对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民法典中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建筑物正常运行和共有财产有效管理。业主也应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民法典中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