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服务纠纷案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司法风险与防范策略
融资租赁服务纠纷案的内涵与意义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结合了金融融资与实物租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通过将资金提供方(出租人)的资金需求与实体企业(承租人)的设备购置需求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融物融资”功能。但在实践中,融资租赁交易往往伴随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较高的风险敞口,尤其是当融资租赁服务出现纠纷时,如何界定合同性质、厘清各方责任,便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基于近年来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公布的两则具有典型意义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重点分析“名为租赁实为借贷”这一现象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规则,并结合融资租赁行业的实际情况,探讨相关风险防范策略。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度解析,不仅可以帮助业内人士更好地理解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边界,还能为企业风控部门提供实务参考。
案例一:“租赁物部分真实情形下‘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司法认定
融资租赁服务纠纷案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司法风险与防范策略 图1
在2023-08-2-12-02号案件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承租人”)之间产生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该案例揭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当租赁物的真实性和价值存疑时,法院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
案件事实
1. 出租人未取得租赁物的原始发票,且未对部分租赁设备的真实性进行充分核实;
2. 部分租赁设备已在央行征信平台被其他租赁公司登记,表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审查存在重大疏漏;
3. 租赁物的实际价值与合同约定的价值存在显着偏差,导致融资租赁交易的表面真实性不足。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本案表面上看似一宗标准的融资租赁交易,但在以下关键事实面前难以成立:
租赁物权属不清:出租人未能提供租赁物的原始所有权证明,且未对承租人提供的设备清单进行形式审查,以至于部分设备可能存在重复租赁的情况;
合同条款异化:虽然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操作中更接近于借贷关系。租金支付方式、期限设计等均不符合典型的融资租赁特征。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最终认定本案属于“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形,并据此对双方责任进行了重新分配和判令调整。
案例二:“融资租赁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虚置风险”
融资租赁服务纠纷案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司法风险与防范策略 图2
在2023-08-2-12-02号案件中,法院还重点指出了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真实转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融资租赁的本质特征在于“融资 融物”,其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应从承租人转移到出租人手中(“所有权保留”)。但在实践中,许多融资租赁公司为了追求业务规模而忽视这一核心要件。
问题表现
1. 部分融资租赁合同虽然载明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条款,但实际操作中并未完成相应的登记或交付程序;
2. 在承租人发生违约时,出租人难以通过行使所有权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风险防范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融资租赁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租赁物的尽职调查:在业务开展前,必须对租赁物的真实性、权属状况进行全面核实,并留存相关证据;
完善合同条款设计:确保《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并通过登记机关(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必要的公示程序;
加强租后管理:定期对承租人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
融资租赁市场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通过对上述典型案例的分析融资租赁行业在快速发展的也面临着以下主要问题:
(一)租赁物真实性风险凸显
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为扩张业务规模,忽视了对租赁物真实性的审查,导致“假租赁、真借贷”的情形频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增加了司法实践中认定案件性质的难度。
(二)融资难与租金回收难并存
当前经济环境下,部分承租企业面临经营压力,导致租金支付能力下降。而一些融资租赁公司由于前期风控不足,在应收租金账款管理上也存在较大漏洞。
(三)租后管理缺位
许多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开展初期将精力集中在前端放款上,忽视了对租赁物的动态管理和监控。这种“重前端、轻后端”的经营理念,使得在发生违约时难以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从司法案例看融资租赁合同的风险防范要点
通过对上述典型案例的分析,并结合融资租赁行业的实际运行特点,本文就如何防范融资租赁服务纠纷风险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尽职调查
1. 承租人资质审查:核实承租人的经营状况、财务能力以及还款来源;
2. 租赁物的真实性核查:确保租赁物的所有权清晰无争议,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二)完善合同条款设计与履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登记备案;
设计合理的租金支付机制,避免因承租人恶意拖欠导致的风险累积。
(三)加强租赁物的风险管理
1. 动态监控: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防止设备被擅自转让或抵押;
2. 保险安排:为租赁物投保相关险种(如财产损失险、责任险等),以降低因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四)强化法律合规意识
融资租赁公司应加强内部法务团队建设,确保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及时识别和规避法律风险。特别是在“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高发领域,更要审慎设计交易结构,避免触碰司法实践中的红线。
融资租赁服务纠纷的防范与行业健康发展
融资租赁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行业内频发的服务纠纷案件也提醒我们,只有通过加强合规管理、完善业务流程,才能确保这一金融服务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司法实践中对融资租赁合同性质认定的严格态度。这不仅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实务参考,也为融资租赁行业敲响了警钟。随着《民法典》及相关配套法规的不断完善,融资租赁企业更需要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创新业务模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