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群众团体: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实践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委会群众团体"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团体不仅包括传统的村民自治组织,还涵盖了文明实践站、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新型社会组织形式。它们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通过多种形式的群众参与,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村委会群众团体的基本概念
"村委会群众团体"是指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指导下,由村民自愿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和服务范围的群众性组织。这些组织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文化活动中心、法律服务站等。它们以服务村民、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乡村发展为己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村委会群众团体"的功能和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拓展。从传统的文体娱乐到文明实践,这些组织在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它们逐渐成为连接村民与政府的重要桥梁。
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德治导向
在什川镇的实践中,"村委会群众团体"通过强化德治先导,彰显乡村治理的温度。依托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农家书屋等阵地作用,按照"月有活动,阶段有高潮,常年不断线"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
村委会群众团体: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实践 图1
在推进移风易俗方面,通过在村社广场围墙、民宅墙壁等载体上采用喷绘、手绘等方式,打造孝德文化街、家风家训巷,让孝德文化入画入脑入心。这种方式潜移默化地培树了文明乡风,改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营造了团结友爱的社会和谐氛围。
自治协同的实践创新
在基层治理中,"村委会群众团体"通过强化自治协同,扩大乡村治理的广度。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形成了"两委"成员和群众代表为议事主体、村委会为执行主体、监委会为监督主体的村级"一核三体"运行机制。
依托各村党员活动室,搭建了群众"说事、议事、主事"的工作平台。这种创新性的实践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务的热情。通过健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说事会、禁赌禁毒会、乡贤议事会等"一约五会"群众自治组织,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有人管"的治理体系。
村委会群众团体: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实践 图2
智能化治理的探索与实践
在什川镇,"雪亮工程"的实施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智能化支撑。通过在重点路段和路口架设监控摄像头,并配备网格员,做好了民情信息收集、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这种智能化手段与传统群众组织相结合的方式,显着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网格员队伍作为连接村委会与村民的重要纽带,在采集基础信息、排查矛盾纠纷、服务特殊群体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的工作不仅增强了基层治理的敏锐性,也为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村委会群众团体"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创新组织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德治导向和科技赋能,这些组织在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深入发展和村民参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村委会群众团体"将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将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下,"村委会群众团体"必将继续在乡村振兴的大潮中书写新的篇章,为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