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及其发展路径

作者:落寞 |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双重管理”作为社会团体管理的重要模式,在实践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双重管理”的概念出发,结合相关实践经验,探讨其发展现状、问题与优化路径。

“双重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双重管理”,是指对社会组织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管理体制。具体而言,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其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登记管理机关则负责审查、批准和监督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并对其日常活动进行监管。

这种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较好地统筹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关系,既保证了社会组织的规范运行,又为其发展提供了空间。在实践中,“双重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职责不清、效率不高、资源分配不合理等。

“双重管理”模式的发展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随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双重管理”的框架体系日益完善。在实践中,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形成了一些创新性做法。

浅析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及其发展路径 图1

浅析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及其发展路径 图1

民政局与业务主管单位共同建立了联合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手段提高了管理效能;另一地区则尝试将社会组织纳入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协同管理。“双重管理”的实践探索为完善社会组织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

“双重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双重管理”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职责边界模糊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职责划分,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浅析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及其发展路径 图2

浅析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及其发展路径 图2

2. 协调机制不畅

双重管理体制下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信息不对称、资源浪费等问题时有发生。

3. 监管效率不高

部分地区的双重管理模式存在“多头管理”和“重复监管”的现象,“以罚代管”的倾向较为突出。

4. 社会组织自主性受限

在某些地方,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干预过多,影响了其独立性和创新发展的活力。

“双重管理”优化路径探讨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双重管理”制度:

(一)明晰职责划分

建议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具体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和推诿现象。建立清晰的权责清单,便于实际操作。

(二)健全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双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三)创新监管方式

推行“互联网 监管”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社会组织的全过程动态监管。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四)保障自主发展

适当放宽对社会组织的行政干预,为其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五)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对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化监管能力。推动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双重管理”作为我国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在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促进社会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双重管理”模式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应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通过多方协同努力,推动我国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壮大,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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