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司与董事关联|围标行为的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作者:霸道索爱 |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竞争加剧的今天,招投标活动已成为企业获取商机、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途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其中尤以"围标"问题最为突出。"围标",是指多个投标人之间串通,通过事先约定的方式联合抬高或压低中标价格,或者排斥特定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的行为。

quot;围标quot;

从法律角度讲,"围标"是一种 Bid-Rigging 行为(注:此处特指恶意串通投标行为)。具体表现为:

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投标报价

2. 共同商定中标者

投标公司与董事关联|围标行为的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1

投标公司与董事关联|围标行为的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1

3. 联合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关联企业之间的投标活动也可能被视为围标。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多家公司的重要职务,这些公司若在同一项目中分别投标,就容易引发"利益输送"的嫌疑。

投标公司与董事关联是否构成围标

在实际商业活动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家企业与其董事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一次招标活动中有意无意地配合投标。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的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并且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很可能构成围标:

1. 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2. 报价呈规律性分布

3. 中标后实现利益分配

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察以下几个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围标:

股权控制关系:董事是否拥有其他投标企业的控股权

经营决策关联: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经营决策人

投标行为一致性:各投标人在报价、技术方案等方面是否存在默契配合

围标行为的法律后果

1. 民事责任: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标无效)

对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企业征信产生负面影响

2. 行政处罚:

罚款(最高可罚三百万元)

投标公司与董事关联|围标行为的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2

投标公司与董事关联|围标行为的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2

吊销营业执照

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3. 刑事责任:

构成串通投标罪的, sentenced to fixedterm imprisonment up to three years or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7年发布的指导案例中就曾明确指出:关联企业之间的合谋投标行为同样属于"围标"范畴。即使表面上看是独立的企业实体,但如果背后存在控制关系或利益输送,也难逃法律制裁。

风险防范建议

为避免"董事关联"引发的合规问题,在实际招投标活动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

2. 尽量减少多主体投标的情况

3. 保持与其他投标人的独立性

4. 及时向招标方披露可能存在的关联关系

以某科技公司为例,该公司在参与一项政府工程采购项目时,由于其董事担任另一家参标公司的监事,最终被认定构成围标,导致中标结果无效。这一案例给市场敲响了警钟:即使没有直接的股权控制,董事层面的关联关系也可能被视为"不正当竞争"。

典型案例分析

2019年上海铁建设项目招标中,A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参与投标。两家企业因共同被查出存在串通行为,双双被监管部门处罚: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合计50万元

五年内禁止参与上海市轨道交通项目投标

这一案件充分说明了关联企业投标的巨大法律风险。

随着招投标活动日益规范化,各市场主体都应当清醒认识到:任何形式的围标行为都是铤而走险。合法经营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道路。我们期待看到更加规范、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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